2012年7月30日 星期一

蘋果日報副刊報導美食App Hojava(賀呷嗎)列入介紹


蘋果日報-生活家庭新聞 | APP找美食 吃好料 免操煩


《HoJava》則收集了《蘋果日報》與 《Taipei Walker》等30家媒體報導過的店 家資訊

可依地址、指定景點等範圍查詢媒體報導 的美食店家,Google Play免費下載。

2012年7月25日 星期三

舞動奇『機』,觸控靈『機』–APP創意設計大賽

舞動奇『機』,觸控靈『機』–APP創意設計大賽


一、宣導目的:為建立社會大眾及學生正確稅務觀念,充實電子發票、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等租稅常識,藉由租稅APP創意比賽創作過程,激發民眾及學生了解租稅,運用創意,傳達租稅理念,達到租稅教育及宣導的目的。
二、主辦單位: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三、協辦單位: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臺中市政府
地方稅務局;中部五縣市各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校。
四、比賽辦法:設計各項國稅宣導及服務措施,如下(一)國稅主題(至少2項),並可加入其他自行創意功能(功能不限),設計兼具活潑實用之程式。
(一)國稅主題(至少2項)
1、電子書製作:例如國稅電子書、節稅手冊或國稅問與答等。
2、法規服務製作:稅務法令資料查詢
3、各項國稅試算
4、聯絡平台設計:可直撥總局及各分局、稽徵所之電話;各機關地址及提供各機關網頁連結。
5、租稅遊戲設計
6、發票對獎平台設計:提供統一發票中獎號碼資訊
註:國稅主題有關電子檔資料及詳細介紹,請上活動官網(http://www.ntactapp.tw

(二) 作品規格:
1、製作Android、iOS或Windows Phone系統版本可使用之應用程式。
2、作品上傳或繳交需附上成品執行檔。
3、作品必須可在Android2.2 3.0 4.0平台或iOS 5 平台或Windows Phone 6、7 平台執行

(三) 參賽資格:
1、學生組:中部五縣市各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以上在學學生。
2、社會組:設籍於中部五縣市之社會大眾。

(四) 其他規定:
1、學生組得設指導老師1名。
2、參賽者以個人或團隊報名參加,惟團隊人數不得超過5人。
3、每隊作品得多於1件以上。
4、未滿20歲之參賽者(民國81年7月10日(含)以後出生者),需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5、參賽者僅得就學生組或社會組擇一參加。

(五) 評分方式:邀請具專業素養之學者專家,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分,標準如下:
主題性功能設計或宣導內容是否符合主題且可正確執行30%、技術性作品在執行操作時之穩定性,
是否適合使用者需求之實用性及資訊安全之完整性25%、創意性設計概念創新程度25%、整體設計介
面設計、畫面精緻度…等20%

(六) 報名日期及收件方式:
1. 日期:民國101年7月10日起至民國101年10月8日止。
2. 方式:
 線上報名:將作品、作品說明書及操作說明影片(或簡報)上傳至活動官網
(http://www.ntactapp.tw)
 親自送件:將作品燒錄於DVD,連同報名表、作品說明書及操作說明影片(或簡報),於101年10
月8日(星期一)報名截止日前,於上班時間內逕送本局服務科(地址:40358臺中市民生路168號
8樓),逾期不予受理。註:作品操作說明影片(或簡報):格式可為avi/wmv/mpeg或ppt等檔
案(長度以5分鐘為限,檔案大小以20MB為上限)

(七) 獎勵方式:
1、學生組及社會組,各組擇優錄取前3名及佳作10名,得獎作品各頒發獎金及獎狀。
學生組:第1名100,000元(指導老師5,000元)、第2名60,000元(指導老師4,000元)第3名
40,000元(指導老師3,000元)、佳作10名10,000元(指導老師2,000元)。
社會組:第1名100,000元、第2名60,000元、第3名40,000元、佳作10,000元。
註:凡未得獎之參賽者及其指導老師皆可獲得精美紀念品乙份,另未得獎之參賽者亦可獲得參賽證明乙紙。
2、比賽結果:於101年10月31日(星期三),於官方網站(http://www.ntactapp.tw)與本局網站
http://www.ntact.gov.tw)同步公佈。

(八)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須保證本人為著作權人,且比賽期間不得同時參加其他比賽,如有涉抄襲或侵犯智慧財產權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參賽者並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2、 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誹謗等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或違反相關法令之題材或個人資料填報不實違反參賽資格限制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參賽者並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3、所有參賽者中學生組需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社會組需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有資格不符、證件造假或不實,經查證屬實者,應取消該參賽資格;若為得獎者,則應再取消得獎頭銜並追回其獎金。
4.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參賽作品中若有使用、改編或援引他人之創作全部或部分內容,需附上原著作權人授權使用同意書。
5. 如有剪輯使用到他人享有著作權之音樂,會涉及著作權法中「重製」他人著作之行為;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授權,包含「錄音著作」之著作權人(含自然人或法人),及「音樂著作」之詞曲著作權人(含自然人或法人),始得為之。
6. 參賽者需以主辦單位之統一表格參加徵選送件,請參賽者於上傳或繳交作品時詳加檢查是否備齊所需一切審查資料,格式或內容填寫不符、不齊全、或未填寫參賽者真實姓名、出生年月日者等,均失去參賽資格。
7. 得獎者須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同意提供作品原始檔並無條件讓渡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依法擁有無償修改重製、複製、上架及公開展示之
相關權利,得獎者不得對主辦單位主張著作人格權。
8.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作品水準決定,必要時得以「從缺」辦理。
9. 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2萬元(含)以上之得獎者,應依稅法規定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國民者,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代扣20%稅金)。
10.主辦機關保留活動內容變更之所有權利,各項辦法均以官方網站公佈之最新訊息為準。
11.凡報名參加本比賽者,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規則中之各條款內容,並同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五、洽詢方式:
參賽者可至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網站
(http://www.ntact.gov.tw)之最新消息或上活動官網(http:www.ntactapp.tw),下載活動簡章及報名表或撥打電話:(04)23051111分機8926 楊小姐查詢。